团委主要工作职责

      团委是负责学院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、团组织的创新与建设、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、团员青年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等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其职责范围是:
      一、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文件、决议和决定。
      二、 负责本院团组织建设和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      三、认真做好全院学生的综合测评、奖助学金及其它各种评优工作。
      四、组织贫困学生困难补助及贷款的评定和发放,有组织地开展勤工助学活动。
      五、组织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科技文化活动、文艺体育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。
      六、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学生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、考察和学生党员发展的各项工作。
      七、督促指导学院学生会、海院传媒、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开展工作。
      八、做好学校团委、秦皇岛团市委和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      九、定期向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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